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一、2005年度工作回顾 2005年,我市水利建设项目多、规模大、范围广,我站在无锡市水利局的直接领导下,在省质监中心站的业务指导下,在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克服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战线长等困难,认真贯彻执行部、省有关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切实履行政府对水利工程实行质量监督的职能,认真抓好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紧扣形势,有计划地组织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按照局党组、局机关党委的要求,在综合党支部的领导下,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弘扬水利精神,服务“两个率先”》主题教育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等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通过听讲座、外出参观考察、撰写和交流学习心得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使职工的政治修养和理论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从而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我站还经常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等,并且选派职工参加部省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如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培训班等,先后有5人次参加,使职工的实际工作水平和指导面上工作的能力都得到了明显提高。一年来各项工作成绩显著:2005年我站所在的综合支部被市级机关党工委评为达标党支部;2005年我站被市水利局评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先进集体;一年来共组织各类学习23次,撰写学习体会文章6篇,心得交流6次,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率达到100%。 (二)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依法及时做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随着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任务的增加和受监工程面的扩大,我站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特别是《江苏省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及时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明确各自的责任、责职和权利,促使它们自觉地完善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范各自的质量行为,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框架。一年来,围绕质量监督,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健全质量监督机构。我站最初成立于1988年,成立之初的质监站为行政挂靠性质,质监人员也均为兼职人员。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2000年我局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申请成立专职质监站,并于2000年下半年获得批准,目前我站为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2005年初共有在职职工6人,今年十月调入2人,目前共有职工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会计1人,司机1人。6名专业技术人员中有3名水工专业高工,一名工民建专业工程师,2名水工专业助理工程师,专职从事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在加强市质监站技术力量的同时,我们还在各市(县、区)成立质监组,每个市(县、区)分别配备1~2名质监员从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工作制度,规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为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逐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通过实践逐步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质量监督工作制度,主要包括“质量监督申请制度”、“项目划分申报审批制度”和“质量评定申请制度”等三项程序性制度和“质量监督责任人制度”、“质量监督工作实施计划制度”、“质监活动台帐制度”等三项规范性制度。具体做法为: 一是质量监督申请制度。要求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进行招标前(不用招标的工程在开工前),必须办理质量监督申请手续,否则不予质监。我站起草了“无锡市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申请程序”,明确了申请中必须提供的资料及申请的受理及审批等内容,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全年受监工程质量监督申请率为100%。 二是项目划分申报审批制度。要求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监理、施工单位选定后,并在主体工程施工前,及时办理项目划分申报审批申请,明确工程项目的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我站起草了“无锡市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审查申请程序”,明确了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