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在盟委、行署及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领导班子发挥集体领导的力量,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以再就业基地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盟委、行署下达的各项任务即将全部完成。现将我局领导班子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各项业务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⒈截止11月底,全盟共安置城镇失业人员5280人,完成盟委、行署下达任务的103.5%,其中盟直安置649人,完成盟委、行署下达任务的120.2%。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的安置任务。 ⒉截止11月底,全盟共培训城镇失业人员3774人,完成盟委、行署下达任务的92%。其中盟直完成培训432人,完成盟委、行署下达任务的100%。现还有再培人员36人,预计年底能够完成培训任务。 ⒊截止11月底,全盟共征集就业岗位11207个,完成盟委、行署下达任务的112%。其中盟直征集就业岗位2215个,完成盟委、行署下达任务的221.5%,岗位征集任务提前完成。 ⒋截止11月底,全盟共安置再就业服务对象3933人,完成盟委、行署下达任务的131.1%,其中盟直安置940人,完成盟委、行署下达任务的235%。再就业安置任务提前完成。 ⒌截止11月底,全盟政府托底就业共安置再就业服务对象51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2.2%,其中盟直安置50人,完成盟委、行署下达任务的100%。 ⒍截止11月底,全盟共培训再就业服务对象4747人,完成盟委、行署下达任务的94.9%,其中盟直培训994人,完成盟委、行署下达任务的165.7%。预计年底全盟的再就业培训任务能够完成。 ⒎截止11月底,全盟共建再就业基地49个,完成盟委、行署下达任务的163.3%,其中盟直建再就业基地12个,完成盟委、行署下达任务的150%。 ⒏按时足额为失业、下岗职工发放失业救济金和基本生活费。1至11月,共为3259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救济金647.25万元,为2145名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413.4万元。 ⒐截止11月底,全盟共收缴失业保险金627.22万元,完成自治区核定任务的78.4%,完成盟委、行署下达任务的72.9%。其中盟直收缴失业保险金215.55万元,完成盟委、行署下达任务的113.45%。预计到年底,全盟失业保险金收缴任务能够完成。 ⒑截止11月底,全盟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失业率控制在盟委、行署下达的调控目标之内。预计到年底全盟城镇登记失业率不会超过3.3%。 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方针政策,基本完成盟委、行署下达的各项任务。到11月底,共向盟委、行署两办督查室报送督查信息37期,完成盟委、行署领导临时交办任务6件。向盟委、行署信访办提交盟毛纺厂、盟运输公司等信访预测信息2条,为盟委、行署决策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信息。 二、重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㈠失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成绩显著。 ⒈确保了失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我局班子继续把保障下岗职工生活和失业职工救济当作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对今年的失业、下岗职工增减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协调当地财政安排再就业资金300万元,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职工救济。与此同时,我局班子还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再就业资金,年内从自治区争取回资金842.6万元,其中再就业补助资金606万元,再就业基地建设资金70万元,失业救济调剂金166.6万元,弥补了我盟再就业资金的不足,失业、下岗职工失业救济金和基本生活费现象也没出现拖欠,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⒉再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起草并分别由行署和盟人事劳动局转发了《*盟2005年再就业工程实施意见》、《*盟关于加快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和社区服务业,鼓励创建再就业基地的有关规定》和《*盟关于进一步加强再就业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确定了工作重点,并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各旗县市和盟直有关部门,从而使再就业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了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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