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检验机关应当予以暂缓注册,并通知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
(一)因违反鉴定人执业纪律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
(二)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处于停业整顿,处罚期未满的;
(三)未按要求参加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的;
(四)暂时不能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其他情形。
暂缓注册的原因消失后,本人提出申请的,年度检验机关应当准予年度注册。